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变更(无需现场检查)[杭州致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]
| 来源: 日期:2026-04-02 17:06:12 |
单位名称/申请人:杭州致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/负责人:刘元坤
许可决定书编号:浙药监许予字20263004317号
你(单位)于 2026年04月02日提出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变更(无需现场检查)行政许可(受理号:通受20263004411)申请,经本局依法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决定准予许可。
具体许可内容如下:
同意:法定代表人由刘元坤变更为赵国强。***
2026年04月02日